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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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对象:认同GESP项目的相关条例,愿意接受GESP组织机构合作管理的企业、机构、社会团体、院校等单位。
2.组织费用:认证服务中心可组织学员报名考试,以CCF GESP认证服务中心的名义进行的推广,并获取组织费。授权考点可承接报名考试并获取考场服务费。
3. 认证服务中心申请条件:
1.经营性机构注册成立时间必须一年以上;
2.经营性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性机构及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可根据年度考生组织数量酌情放宽条件;
3.GESP认证服务中心:年度组织团报考生总人次不低于300。
4.考点合作条件:
1.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中职中专或中小学,不得设立在培训机构、企业教室或机房;
2.机房数量2个以上,每个机房机位数不低于50台;
3.每个机房配备技术支持1人,监考2人,配置摄像监控设备;
4.按规定部署GESP认证办公室发布的测评所需硬件和软件。每次认证前五天,需确保机房已具备考试环境;
5.认证考点终端设备配置:
组件 |
要求 |
计算机和处理器 |
1.8 GHz 或更快的处理器 |
内存 |
至少2GB RAM,建议使用4GB以上RAM |
硬盘 |
某单一分区剩余空间大于50GB |
显示器 |
支持1024 x 768的分辨率设置 |
带宽 |
100兆带宽(建议千兆) |
操作系统 |
Windows 10或以上,安装最新的操作系统补丁,做好系统杀毒、防毒等工作 |
5. 合作流程:
1.在GESP认证的官网填写并提交认证服务中心或考点的资料:
GESP官网: https://gesp.ccf.org.cn/
2.由GESP认证办公室进行资料审核、资格审察,审批通过后,CCF和申请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3.认证服务中心或合作考点执行协议约定内容并开展工作。
6.认证服务中心评级:
CCF将依据各认证服务中心当年4月1日-次年3月31日期间组织参加考试的实际团报考生总人数进行评级。评级结果自CCF GESP官网公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次年3月31日。
GESP认证服务中心评级标准如下:
评级标准 |
评级条件 |
钻石认证服务中心 |
团报考试10000人及以上 |
金牌认证服务中心 |
团报考生5000人- 9999人 |
银牌认证服务中心 |
团报考生1000人- 4999人 |
铜牌认证服务中心 |
团报考生300-999人 |
7. 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gesp@ccf.org.cn
请查看请查看《GESP认证服务中心和考点管理规定》(点击此处)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CCF GESP认证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