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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SP考试组织流程及规则

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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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 本认证名称:编程能力等级认证,英文译名 Grade Examination of Software Programming(简称 GESP)。

2. 主办单位:中国计算机学会(CCF)。

3. 认证宗旨:推动计算机编程能力全社会普及与发展,规范人才选拔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规范。

4. 认证时间:一年四次,每个季度末。

第二章  GESP考试组织流程

1.考场负责老师至少提前一天检查考试用电脑情况,按照GESP认证办公室要求安装考试必要文件系统、插件等,检查网络连接,打印考场内考生姓名条并粘贴到相应机位,检查考场监考摄像头是否能正常工作;

2.巡考老师、监考老师于考试正式开始前一小时到场,监考老师打开教师电脑和学生电脑,检查系统是否能正常启动,检查考试系统是否能正常启动,检查网络连接是否通畅,检查考场监控摄像头是否已开启,巡考老师抽查电脑考试环境的安装情况

3.考试正式开始前10分钟允许学生进场,学生可携带最多两支笔以及两张空白A4纸进场(用作演算),考场应配备金属探测仪,监考老师监督学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用品进场包括手机、包、书籍、笔记、多余的纸张、其他文具等;

4.监考老师提醒学生可提前登录考试系统准备考试,但不得提前答题;

5.考试开始时监考老师宣布考试正式开始,并宣读《GESP考前须知》

6.考试期间,监考老师应肩负维护考试公平的责任,对于提前开始答题、作弊、交头接耳、制造喧哗和破坏考场秩序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应提出警告或要求其离开考场并记录姓名和准考证号反馈GESP认证办公室;

7.监考老师应回答考生关于考试电脑、考试系统使用方面的问题,不得干扰或帮助学生答题;

8.考试结束时间到监考老师应及时宣布并要求考生起立,不得继续答题,并组织学生有序离开考场;

9.监考老师在考试结束后关闭电脑、提取考试期间现场监控录像。考点负责人需于考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录像,提交方式由特派员/GESP认证办公室提供。若考点一期没有上传考试录像,扣减考点服务费2000两期没有上传,取消考点资格。如上传录像非本次考试监考录像,视为未提交;

10.如果有考场违纪情况,监考老师于考试后将情况整理汇总发送给GESP认证办公室

11.巡考老师应在考试期间协助监考老师维护考场秩序并监督监考老师监考情况,考试结束后提交《GESP巡考记录表》至省特派员/GESP认证办公室

第三章  GESP监考老师职责

1.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开启和检查设备、宣布考试开始和结束信息,不能迟到、早退,监考期间开小差,更不能无故不监考;

2.监考老师必须严格控制考试各环节时间,以GESP认证办公室发送的信息为准,不得私自提前或延迟考试时间;

3.监考老师不准在考场吸烟、看书看报、谈笑风生,应认真监督学生考试,不得诋毁、侮辱、殴打考生

4.监考老师进入考场必须自觉关闭手机,监考期间严禁玩手机

5.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第四章  GESP考生须知

1.考生报名时需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当期认证报名截止前,报名成功的考生有两次修改报名信息的机会,等级和语言不可修改涉及到修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的,若所报名的等级和语言与系统检测可报信息不匹配,订单将被自动取消,并按照规定退费,需重新报名。报名截止后当期认证的任何报名信息都无法修改。

2.考生需提前熟悉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点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以便能按时到达。部分高校考点有进校登记、指定校门或停车政策。具体以考点发出的短信或邮件为准,并请严格遵守考点的各项管理规定。

3.考生应最少提前1天打印准考证并在参加考试时携带。

3.认证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4.考生需遵守考场秩序,不在考场之外的建筑内逗留或打闹嬉戏,如遇上下楼梯请注意有序安全,做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考生进入考场前和离开考场后包括提前交卷离开考场的人身安全由考生本人负责,未成年考生由法定监护人负责。

5.家长和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范围,开考1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6.考生需按照监考老师指引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7.入座后,考生选择对应的考试科目及级别,点击考试地址,输入准考证号和证件号,进行系统登录认证。

8.应考时,学生可携带最多两支笔以及两张空白A4纸进场用作演算,不可夹带和参考任何资料、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U盘、活动硬盘等。携带通讯工具入场并处于开机状态的考生,本次考试成绩作废。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开考后考生不能以任何方式交互,需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禁止抄袭或提供他人答案;禁止冒名替考;禁止访问非GESP考试网址;禁止使用非GESP考试编译软件;禁止关闭监控插件。对于舞弊者、违规者,将被取消认证资格,本次考试成绩作废。

10.考生需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

11.监考人员不负责解释试题,如遇设备或系统故障等问题可举手示意监考人员解决。

12.考试时间结束,系统将自动终止考试,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内容为最终结果;如已确认提前交卷,则不能再登录系统答题。

13.考试后,GESP认证办公室将使用多种技术手段和非技术手段,对考场纪律进行复查(相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GESP考试系统代码查重、访问网址抓取、考场监控视频查看等)。在复查中被查实存在代码雷同、访问非GESP考试网址、关闭监控插件、现场传递或交换答案等违规行为的考生,本次考试成绩作废。 

第五章  延考或者退费规则

1.报考城市确认考生人数不足20人时,该考点关闭,考生可选择全额退费或延期考试至下次认证,GESP认证办公室将进根据考生选择进行处理。

2.报考人数达20人但不足30人的考点,考生须接受CCF调配至其他考点的安排。不服从调配者,须于收到调配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发送邮件至gesp@ccf.org.cn申请全额退费或延期至下次认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益,CCF将不予受理。

3.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2天(48小时)内,申请退费,可全额退还;超过48小时但在报名截止时间24小时前申请退费,将收取30%考务费;报名截止前24小时内,系统锁定数据,不再受理退费申请。如考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且未在上述规,定期间内申请退费或延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参加考试,在考生提供相关证明并经CCF审核后可申请延考或者退费。

4.延考申请、考点调整及个人信息修改通道将于报名截止时间24小时前关闭。逾期时,因考生个人原因提出的延考申请,CCF将不予受理;因不可抗力或CCF原因导致的延考需求,CCF将另行处理。延考有且仅有一次机会,将顺延到下一期认证且不予退费。考生需在下一期报名启动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语言与级别与延考语言级别保持一致。逾期作废。

5.特殊原因退费或延考规定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按规定申请全额退款,否则CCF将驳回申请。

1)因不可抗力退费或者延考规定

GESP项目中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教育部门规定的上课以及其他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当期不能参加认证的考生,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CCF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符合规定的考生可申请退费或延考,退费免收退费手续费。

与其他社会性(非学历教育性质)考试、竞赛、培训等活动时间冲突均不属于本项目规定的不可抗力范围。

学校期末考、小升初报名、拍毕业照等即具有预见性的情况,均不属于不可抗力。

学校调课上课原则上不属于不可抗力,若因中高考等国家教育部门统一安排的考试,导致学校在报名截止后(不含截止前)发布课程调整通知的突发情况,考生可申请延考(不予退费),但须满足以下条件:1)提供就读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正式调课或期末考试通知;2)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调课原因及具体时间调整安排;3)考生须在调课通知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因CCF原因不能参加认证退费或延考规定

GESP项目中,所谓CCF原因包括以下情况:由于CCF原因需关闭考生已报名所在的考点;停止或推迟考生参加考试;将考生从已报名的考点调整到其他考点;考试时因考点的网络、GESP考试系统等问题中断考试且考生主动提出补时申请但未补时成功(认证现场考生未主动提出补时且考场工作人员无记录,则不予认可);其他CCF公开声明的自身原因。符合以上原因之一造成考生未能顺利完成当期认证的,可于当期认证考试(上机考试)结束后五日内申请退费或延考,退费免收退费手续费。

3)考生因病退费或者延考规定

考生因健康原因不宜参加认证而申请退费或延考,需在认证考试当日24:00前向CCF提出退费或者延考申请(逾期申请无效),并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下列文件:在认证考试当日24:00之前由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能够证明考生在认证考试当天不适宜参加认证的真实有效合理的诊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诊断书、病历、住院证明等)和可验证的收费票据及复印件(包括挂号、门急诊、医药费、住院费,仅提供挂号费发票视为资料不完整)。CCF可以根据票证审核的需要,要求考生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果考生拒绝提供或者无法提供,CCF将不予受理。符合规定的考生因病申请退费,免收退费手续费。

4)考生因近亲属身故的退费或者延考规定

考生因近亲属身故无法参加认证,应出示近亲属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死亡证明应由身故发生地所在国家相应的主管机构签发,死亡时间在认证考试当日24:00前七日内的,适用于本规定)和考生与近亲属之间的关系证明。可于当期认证考试(上机考试)结束后3日内申请退费或延考,退费免收退费手续费。考生近亲属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6.延考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原则上仅限一次,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所在城市无考点等情况)可再申请一次延考。

7.在前一次认证中已经申请延考的考生,若下次认证时因个人原因未能报名参加,将不予办理退费或再次延考。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缺考,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延考。 

第六章  附则

1.本条例是《中国计算机学会(CCF)编程能力等级认证条例》的组成部分,具有与《中国计算机学会(CCF)编程能力等级认证条例》同等效力。

2.本条例的解释权归中国计算机学会秘书处。

 

 

*本规则于2023314日发布,2023612日第一次修订,2023719日第二次修订,2023125日第三次修订,2025610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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