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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算机学会编程能力等级认证(GESP)组织机构条例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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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认证名称是编程能力等级认证,英文译名是Grade Examination of Software Programming,英文简称是GESP。

第二条  本认证主办单位是中国计算机学会(CCF)。

第三条  本认证宗旨是致力于推动计算机编程能力的全社会普及和发展,方便计算机领域人才选拔。本认证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为开展GESP项目,CCF建立如下组织机构:组织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命题委员会、认证办公室,在开展认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要的城市设立特派员。

第二条 组织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命题委员会由委员组成。

第三条 组织委员会、技术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首届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会由CCF秘书长任命。选举工作应在本届主席任期届满前3个月进行,参选人必须在场。选举结果经CCF秘书长批准后生效。

第四条 组织委员会

1. 组织委员会负责以下事项:

(1) 起草或动议制定与认证活动以及认证组织机构有关的规章制度;

(2) 规划和制定GESP的发展方向和策略,编制GESP年度认证计划;

(3) 策划、组织和落实GESP的有关认证活动;

(4) 撰写活动新闻稿和工作会议纪要、编制GESP简报、网页内容等;

(5) 评估GESP认证活动和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贡献;

(6) 负责向社会宣传推广GESP品牌和认证活动;

(7) 考察、发展、考核评估认证服务中心(认证的各地宣传和推广机构);

(8) 管理认证服务中心的工作;

(9) 选举新的组织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

(10) 由常务委员会审核委员的加入,决定委员的除名;

2. 组织委员会由来自与计算机教育相关的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学的专业人士组成。铜质以上从事青少年编程培训业务的公司会员可委派1名符合要求的代表申请担任委员,委员离开委派的企业后失去委员资格,由委派企业重新委派同等级别、同等水平专家申请担任委员。其他来源委员由CCF直接指派。

3. 组织委员会设置主席1人,副主席2人,常务委员6人。首届由CCF秘书长委任,其他届由委员选举产生。组织委员会主席主持组织委员会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则CCF秘书长指派人员行使主席职责。如果主席连续2次无法主持GESP 组织委员会的工作,则不再担任主席,而由CCF秘书长任命一位现任副主席继任。继任主席任期至当届任期期满为止,空缺的副主席职务由常务委员重新选举产生。如果副主席、常委连续2次无法参与组织委员会的工作,则由主席动议,免去其副主席、常委职务,并重新选举副主席、常委填补空缺。

4. 常委和委员中是公司会员代表的,届中未换届时如遇特殊情况处理方式如下:

(1) 若组织委员会主席离开原公司且仍从事编程教育相关工作,则由CCF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决定其是否继续留任至换届,留任者可在下次换届时以新入职的单位代表担任委员或参加竞选。如不能留任,则由CCF秘书长任命一位副主席为代理主席,继续主持工作,任期至当届任期期满为止。

(2) 组织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委员和委员离开原公司且仍从事编程教育领域相关工作,则根据组织委员会主席建议和本人意愿,由组织委员会主席决定其是否继续留任至换届,留任者仍可在下次换届时以新入职的单位代表身份担任委员或参加竞选。当副主席不足2名时,可通过自荐和他荐的方式在常务委员或委员中征集候选人,经常委会投票通过后,报由CCF秘书长批准,任期至当届任期期满为止。

(3) 如组织委员会副主席或常务委员、委员不能胜任、懈怠所负责工作或出现重大失误时,组织委员会主席有权向CCF秘书长提出撤换的建议,经由CCF秘书长批准后执行。如需增补副主席则参考上条规则执行。

5. 组织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由主席召集,一年不得低于3次,特殊情况下,如主席无法履行职责,由CCF秘书长指派人员召集。

第五条 技术委员会

1. 技术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 制定认证技术标准,编写认证大纲;

(2) 给命题委员会提供参考的认证样卷样题;

(3) 负责认证真题解析; 

(4) 对认证服务中心、认证考点进行认证规范培训;

(5) 测试和确保认证系统符合使用要求;

(6) 对认证大纲和其他技术体系进行解释和说明;

(7) GESP认证认证系统的调研评估、推荐采用与技术支撑。

技术委员会由来自与计算机教育相关的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学的专业人士组成。银质以上从事青少年编程培训业务的公司会员可委派1名符合要求的代表申请担任委员,委员离开委派的企业后失去委员资格,由委派企业重新委派同等级别、同等水平专业人士申请担任委员。其他来源委员由CCF直接指派。

技术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常委5名,首届主席、副主席、常委由CCF秘书长委任,其他届由委员选举产生。选举结果经CCF秘书长批准后生效。

常委和委员中是公司会员代表的,届中未换届时,如遇特殊情况处理方式如下:

(1) 若技术委员会主席离开原公司且仍从事编程教育相关工作,则由CCF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决定其是否继续留任至换届,留任者可在下次换届时以新入职的单位代表担任委员或参加竞选。如不能留任,则由CCF秘书长任命一位副主席为代理主席,继续主持工作,任期至当届任期期满为止。

(2) 技术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委员和委员离开原公司且仍从事编程教育领域相关工作,则根据技术委员会主席建议和本人意愿,由组织委员会主席决定其是否继续留任至换届,留任者仍可在下次换届时以新入职的单位代表身份担任委员或参加竞选。当副主席不足3名时,可通过自荐和他荐的方式在常务委员或委员中征集候选人,经常委会投票通过后,报由CCF秘书长批准,任期至当届任期期满为止。

(3) 如技术委员会副主席或常务委员、委员不能胜任、懈怠所负责工作或出现重大失误时,技术委员会主席有权向CCF秘书长提出撤换的建议,经由CCF秘书长批准后执行。如需增补副主席则参考上条规则执行。

第六条 命题委员会

1. 命题委员会成员主要由计算机界资深的教育专家和命题专家组成,其职责包括:

(1) 编写认证的题目以及样题等;

(2) 对认证过程中产生的对题目和答案的争议进行解释;

(3) 负责参考用书的编写。 

命题委员会成员由CCF秘书长任免并与CCF签署保密工作协议,命题委员会成员需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协议开展工作。

第七条 认证办公室负责认证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认证办公室主任及成员由CCF秘书长委派。

第八条 特派员

在开展认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要城市设立特派员,优先当地大学老师、CSP-J/S特派员。特派员不得是认证组织方人员。特派员的职责是负责所负责区域考点管理、认证工作的巡视监督,保证认证的公正性。特派员可由各城市会员活动中心、NOI办公室推荐,也可由个人向GESP认证办公室自荐,经CCF秘书长批准后任命。特派员的工作由GESP认证办公室监督。

第九条 任期和换届:组织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为2年,任期结束前由GESP认证办公室组织换届会议,产生新一届组织机构成员。表现优秀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可连任且最多一届。

第十条 组织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命题委员会各成员不得交叉兼任。三个委员会的主席不得来自同一个单位,同一个委员会的委员不得来自同一单位。

第三章 对成员的约束

第一条 各个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对CCF及认证组织机构有害的言行,不得有损害其他成员的言行。

第二条 各委员会成员未经CCF许可,不得在网站、印刷品等宣传媒介中使用CCF品牌或产品做虚假宣传。

第三条 成员有义务对该项目需要保密的内容予以保密,并对工作过程予以保密。

第四条 组织机构成员必须履行应尽的义务并按规定完成任务,CCF组织委员会每年对成员的贡献予以考评,连续两次不出席委员会议或每年度累积三次不出席委员会议,或贡献明显不足者,将被剥夺委员身份。

第五条 CCF对违规者视情况予以警告直至除名的处罚,并公布。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 本条例由CCF制定,制定过程征求组织机构人员意见。

第二条 本条例由CCF秘书长批准并由秘书处发布实施,解释权归CCF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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