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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F GESP 授权考点和认证服务中心工作规范(试行)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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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工作规范

一、认证规则和流程

为了规范考场行为,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认证结果真实可信,特制定本规则。

1.      考生需在开考时间前30分钟凭身份证件及准考证进入考场,根据自己的座位号入座,入座后将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对。

2.      考试时考生不可携带纸质的参考资料,如需要草稿纸和笔,可从监考人员处领取。

3.      入座并由考务人员发出指令后,考生输入准考证号和证件号码,进行系统登录认证,验证通过后阅读考试说明。

4.      考试过程中当考生提出有关题目问题时,监考人员只回答“是”或“不是”,不负责解释试题。如考试遇设备或系统故障等问题可举手示意监考人员解决。

5.      考试结束时,系统自动终止,考生最后一次提交的程序为最终结果。

6.      开考1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未进入考场的考生考试资格失效,所支付认证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开始1小时后才能离场。

7.      应考时,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存储设备(U 盘、活动硬盘等)。手机必须关机并按要求放置!开考后考生不能以任何方式交互。

8.      如有替考,成绩无效,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将计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再次报名GESP考试,并通报给其所在学校。

二、提交资料

申请授权考点的除了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外,还应在得到授权后提交如下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组织认证考试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和考场考务人员信息。

2.      提供考场名称/教室名称、楼层、地址、终端数 、示意图及现场照片(显示摄像头位置)。

3.      提供考试用的设备配置清单。

三、工作职责

CCF GESP特派员和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组织当地认证工作。考点需规划和筹备考区、考场;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准备考试环境和所需设备,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规则;组织协调监考人员、监控考试环境及考场纪律;上传每期认证监控视频。配合总部委认特派员的工作。

1.      考点设置:

考点应设立在交通便利相对集中的地方。每次考试应配合特派员对考点分批开放的工作方案。所设立的认证机构须得到CCF的确认,未经批准的机构,其认证结果不予承认。根据要求提供性能稳定的考试设备,并备有5%以上数量的备用终端,设备出现异常时能够及时排除或更换。机位之前须有足够的间隔或设有隔挡,适合考试环境使用。

考场内安装足够的摄像监控设备,以保证在发生作弊或其他意外情况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2.      人员配备:

考点需配备技术支持1人、现场考务人员2人(其中必须有一个是总负责人),以100名考生为基数,50名考生增配监考老师1CCF另派遣监督员(每个考点至少1人),但监督员不负责具体工作。

3.      技术支持工作职责:

(1)    负责设备和认证系统的完好,包括机器、网络、软件系统、照明、空调等。消除故障隐患,维持网络系统的稳定、正常运转。

(2)    按要求对网络进行设置,下载考试平台安装包,完成考试系统(考生机器)的安装测试工作,通过实验试卷模拟考试的全过程,包括模拟延时、更换考试机器等。

(3)    考试当日,与GESP项目组负责人员对接,获取考试链接地址并登录管理账号备用。然后在要求的时间点向考生公布考试链接地址。

(4)    监控考生登录和考题提交的状态,通过考试系统标注“缺考”情况和进行“延时”等操作,务必确认考生交卷离场后试卷为“已提交”状态。及时向CCF认证总部反映认证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      考务人员工作职责:

(1)    严格按照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2)    负责考场布置,组织考生签到。

(3)    负责证件和考生一致性、有效性核对,发放桌号,宣布考查纪律和注意事项,提供后勤保障(饮水、草稿纸笔等)、监考,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

(4)    负责任命考场监考人。认证考务负责人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认证考试顺利进行。

(5)    线下考试结束后3个小时内,将全部的考生签到表照片和至少三张考试现场照片上转至GESP认证管理系统。

(6)   考点需在考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考场监控录像,提交方式由GESP特派员提供。

四、培训与考核

1.      授权考点的技术人员须按CCF要求参加GESP项目组所组织的技术培训课程。

2.      每年GESP办公室对各认证服务中心和授权考点进行考核,承接考试人数,考场组织状况,违纪情况等,给予必要的奖惩。凡出现本条例中“安全保密”部分所述的违纪、泄密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授权考点的授权。

认证服务中心工作规范

一、工作规则

1.      认证服务中心应认可GESP认证,实事求是对外推广,推广时,须注明“CCF GESP”字样。不得以CCF GESP的名义发布违反法律、违反社会公德的言论、消息,违规宣传、恶意竞争等,一经发现则立即终止协议并取消授权,三年内不得申请。

2.      认证服务中心须履行应尽的义务并按规定完成任务,CCF GESP认证组织委员会每年会对成员的贡献予以考评。

3.      CCF GESP认证服务中心授权或授权已过期、吊销后仍使用的,三年内不得申请。

4.      如存在侮辱、辱骂、殴打或欺骗考生的情况,立即终止协议并取消授权,三年内不得申请。

5.      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如认证服务中心或授权考点发生作弊等情况,将酌情进行处罚, 严重则终止协议并取消授权,一年内不得申请。

以上奖惩都将在CCF官网、CCF GESP官网、公众号等进行公示,行为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培训与考核

1.      授权认证服务中心须按CCF要求参加GESP办公室所组织的培训课程。

2.      每年GESP组委会及办公室对各认证服务中心进行业绩考核,组织状况,违纪情况等,给予必要的奖惩。凡出现本条例中“安全保密”部分所述的违纪、泄密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认证服务中心的授权。

安全保密

1.      认证服务中心和授权考点对其在认证考试相关的各项活动中获得的所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      认证服务中心和授权考点要制定保密规则,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验。所有与认证考试业务相关的人员(含以其名义工作的外部机构和人员)均须签署保密承诺书。

3.      所有认证服务中心和授权考点人员在接触考试题目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任何人进行GESP认证方面的辅导。如有违规,视为泄密行为。

4.      认证服务中心和授权考点应将所有考试工作相关事项、设备、信息保持在安全的环境中,以保护这些事项、信息在有效的周期内自始至终的保密性。未经CCF的书面同意,任何与认证考试、考生相关信息都不得向未授权方透露。

 

附件一:认证系统运行环境要求

考试终端设备配置:

组件

要求

计算机和处理器

1.8 GHz 或更快的处理器

内存

至少2GB RAM,建议使用4GB以上的RAM

硬盘

某单一分区剩余空间大于50GB

显示器

支持1024 x 768的分辨率设置

网卡

100兆以太网卡(建议千兆)

操作系统

建议Windows 10或以上,安装最新的操作系统补丁,做好系统杀毒、防毒等工作

考试所使用的编程环境:

C/C++ Dev CPP 5.8.3及以上

Python 3.6.5 版本

◆ 浏览器: Chrome V100及以上

 

注:以上为上次考试要求,每次认证考试前,都可能会根据实际需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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